开封市卫生学校滨河路校区及东校区垃圾清运项目 (二次)竞争性谈判公告
开封市卫生学校滨河路校区及东校区垃圾清运项目
(二次)竞争性谈判公告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1、项目编号:MZF-2026-09-01
2、项目名称:开封市卫生学校滨河路校区及东校区垃圾清运项目
3、采购方式:竞争性谈判
4、预算金额:100000.00元
5项目概况
(1)项目地点:校园内、垃圾场。
(2)服务内容:日常生活垃圾(不含建筑垃圾、医疗废物、危险废弃物)的收集、转运、清运、场地保洁、垃圾桶维护,将垃圾运送至指定垃圾处置点。
(3)垃圾类型:师生、居民日常生活垃圾、果皮纸屑、包装袋、厨余生活垃圾等;严禁清运建筑渣土、危险废弃物、医疗垃圾。
6、服务范围
(1)校园区域:校园内公共区域、各点位垃圾桶归集、满桶及时清运,清运后场地清理。
(2)校内垃圾场:场内垃圾及时清运,清运后场地清理。
7、资金来源:自筹资金
8、质量要求:合格,符合采购人需求。
9、工 期:1年
10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二、响应人资格要求:
1、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2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:
本项目执行环保、中小微企业、监狱企业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。
3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
3.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(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);
3.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(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;新成立的公司时间不足一年的,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,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。)
3.3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(提供自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;依法免税企业,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。)
3.4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(提供承诺书,格式自拟。)
3.5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(提供承诺书,格式自拟。)
3.6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4、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[2016]125号《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。投标人应通过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查询“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”,通过“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”网站查询“失信被执行人”,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查询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”,并提供查询截图(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,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发布公告日期)。
5、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(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截图,包括公司基础信息和股东信息)。
三、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
1、谈判文件领取时间: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2日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 每日上午9:00至 12:00,下午 14:00至 17:00(北京时间)。
2.招标文件获取方式:电子邮件获取,需提供资料:法人证明书或者授权委托书,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、联系电话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。
注:本项目采用邮箱报名,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,将公司证件以原件形式扫描件、委托书及书面声明签字盖章后扫描件,所有报名资料以一个文档(PDF格式)发送至2283596335@qq.com邮箱内。报名资料不作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,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、合规性负责,开标后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,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按无效标处理。
3、售价:200元,支付宝或微信转账购买,售后不退。
四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
1.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26年10月13日09时30分(北京时间)
2.响应文件递交地点:河南省开封市宋城路与夷山大街交叉口南240米(路东)1层。
3.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,采购人不予受理。
五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
本次公告在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》、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》、《开封市卫生学校官网》上发布。
六、联系方式
采 购 人: 开封市卫生学校
地 址:开封市滨河路中段28号
联 系 人:范老师
电 话:0371-23626851
采购代理机构:河南沐之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地 址:河南省开封市宋城路与夷山大街交叉口南240米(路东)
联 系 人:胡女士
联系电话:13937896187